破立之争
    “黄山的徽派古民居目前正以每年5%的速度递减!黄山市1985年文物普查时,1795年以前的古民居有4700余幢。现在呢?每年都有近100幢不在世上!不是坍塌就是卖了。”这是徐普来接受众多媒体采访是说得最多的一句话。
    “上世纪80年代,很多外地商人纷纷涌入徽州,收购这里的各种民间工艺品。因为当时的老百姓对徽文化认识不足,导致很多代表徽州灿烂历史文化的文物都逐渐流失。为了追回这些文物,保护徽文化,我从那时起便开始“徽文化”的收集。古徽州有一府六县,5000个村庄。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摸底,对于早年已拆卸、卖到外地的东西,在弄清具体地址后,不管是北京、上海,还是广州、南昌,我都会想方设法追过去,再以高价收回来。”
    徐的故事在徽州流传很广,徐普来经常说,“不是我不想休息,只是有时你稍微慢一步,可能就意味着一件宝物的流失。”在古徽州范围内,他有1000多位联络员,负责随时将有关古建构件出售的信息提供给他。有一次他探听到一个村民家有一个清朝初年的“松竹梅”圆形双面透窗石雕,他便立即赶过去。令他遗憾的是,在他到达前一个小时,石雕已被主人以5000元的超低价卖给一个北京的古董商人。为了追回这件石雕精品,他一路狂追到北京。没有想到,北京的这位古董商就是不肯转让,不管徐普来怎么说,就是不愿转手。为了不让这块徽州石雕精流失他乡,他就不停地加价,直到加到4.5万,该商人还是不愿意卖。最后徐普来急了:“你比我早一小时到,你5000元买的,我给你5万元还不行?”该商人被他的诚心打动,最终以5万元的价格成交。


    对于徐普来的文物收购移植的保护行为,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单德启教授抱有矛盾的心态。他说,在80年代,当时古徽州款县分散着7栋濒临倒塌的建筑,我记得好像3栋是明代的,4栋是清代的,东南大学的一位教授把它们移植保护,放在歙县的潜口村村口的山坡上,精心地加以规划保护,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例子;与这差不多同时,江西省景德镇市从附近的婺源县收购了大约十几栋古民居,把它们移植到景德镇市保护。中外都有这样的例子,但我认为这只能是万不得已的一种保护方法,因为这种一栋或数栋建筑的搬迁,毕竟离开了它们的原生地。离开了它们所在的环境,这个环境包括了自然环境、气候条件、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,所以它们的历史文化价值无疑打了很大的折扣。所以说,这样的例子多少是要付出代价的,我个人认为这样的例子不应该提倡,并且要加以约束。
    安徽省文物管理部门则认为,“古民居是不可移动的文物,与原生自然环境、文化环境不可分割,应该原地保护。”
    1998年施行的《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》是我国第一个地方性保护古民居的法规,但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法规,这也成为古民居保护中的一个政策空白。1999年黄山市颁发了《关于弘扬徽派建筑文化,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》,2002年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,弘扬徽派建筑文化的通知》。2003年,市建委、市规划局、市建筑协会还出台了《维护黄山市地方建筑特色行动宣言》2005年,征集了50套民居设计图纸,并编印成了《黄山市新徽民居方案集》。黄山市专门规定:凡1911年前建造的古民居,拆迁前需向文物部门申报备案,未经许可,不得出售。
    但是现实是,目前仅清代以前的皖南古民居就有1.4万多幢,如果把民国时期的加起来,超过2万幢。一幢按60万元保护费计算,就需要120亿元。屋主和财政都没有这么大财力。古徽州地区境内古民居星罗棋布,点多、面广、量大,保护和管理的难度本身就大。根据“分级保护”的相关规定,未列入省保以上的古民居保护经费基本靠当地政府自筹,古民居保护面临严重的经费短缺。
    因此探索频道评价徐普来时说,“他肩负重任,徽州人知道这不会改变”。
    在大破大立的时代里,徽园和徽商大宅院代表了文化的重建,国企改制则代表了经济的重建,在徐普来身上,两种力量产生了某种微妙的联系,两种力量代表了不同的逻辑,徐可能始终没有弄懂。
    因为他前前后后只遵循了同样的逻辑。
    “现代人很现实只想赚钱,徽文化保护没有经济效益,所以我要不断地激励自己,我走这条路也不是一朝一夕,我做不成功,儿子做,儿子做不成功孙子做,把徽州文脉延伸下去。”这就是徐普来的逻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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